3.2汉语拼音文字部分是企业代号,一般由两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
3.3五位数字中的第1位数字为车辆类别代号,对电传动矿用自卸车恒为3。第2、3、4位数字为自卸车主参数代号。数字本身代表车辆总质量,以吨为单位。其数字修约按GB8170的规定。第5位数字为自卸车产品序号,数字由0、1、2等依次使用。
例如: △△31900型号代表某制造厂出产的第1种车辆总质量为190t电传动矿用自卸车
3.4当车辆总质量,动力性能等有重大改变时,应采用新的型号。
3.5由某型号派生的变型产品,在原型号后面再添汉语拼音字母。拼音字母按照顺序添注,为避免与数字混滑,不得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1”和“O”
3.6所谓“变形”产品系某型号的结构有某些改变或根据用户的特殊要求所作出的结构改变。如驾驶室的推窗玻璃改为升降玻璃或装用不同厂家的柴油机等。